韓方減重與單純抑制食慾有何不同

早上體重計上的數字已經停滯了好幾天。食量明明減少了,但晚上八點過後,飢餓感卻比以前更明顯,即使躺在床上也無法停止想著食物。在搜尋欄中輸入這種情況,最先跳出來的詞是「意志力」。
這種狀態很難用意志力的問題來解釋。當體重減輕時,身體會同時從多個途徑朝著恢復原狀的方向移動。調節食慾的荷爾蒙會改變,休息時消耗的能量會下降,包括肌肉在內的身體成分也會隨之變化。僅僅抑制食慾這一個點,很難應對整個身體的變化。韓醫所說的「看體質」,最終也接近於這個重點。

減重後飢餓感會更強烈
體重減輕似乎會伴隨食慾下降,但測量結果卻恰恰相反。2011年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 上,澳洲墨爾本大學研究團隊的論文「Long-Term Persistence of Hormonal Adaptations to Weight Loss」,追蹤了50名無糖尿病的超重或肥胖成年人,在處方10週超低熱量飲食後的荷爾蒙變化。
當平均體重減輕13.5 kg時,飽足信號的瘦素、肽YY、膽囊收縮素、胰島素均下降,而飢餓信號的飢餓素則增加,主觀食慾也顯著上升。問題出在之後。從首次減重起1年後的第62週,瘦素、飢餓素、肽YY等數值仍未恢復到減重前的水準,飢餓感也依然保持在高位。研究團隊得出結論,促進體重反彈的食慾介質變化並未恢復到原始水平。
這就是以抑制食慾為主的減重方法變得困難的原因。儘管可以透過藥物或意志力來壓制信號,但產生這些信號的條件本身卻依然存在。
新陳代謝會隨著體重減輕而下降
第二個關鍵是能量消耗。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研究團隊於2016年發表在學術期刊《Obesity》上的追蹤研究,對16名體重減輕競賽節目參與者中的14人進行了6年的追蹤。在30週競賽結束時,平均體重減輕了58.3 kg,靜息代謝率每天降低了610 kcal。
6年後,參與者平均又增加了41.0 kg,即恢復了大部分減輕的體重。然而,靜息代謝率仍比基準值每天低704 kcal。即使調整了身體成分和年齡變化後仍無法解釋的部分,即適應性代謝(metabolic adaptation),每天為-499 kcal。這意味著即使體重恢復了,新陳代謝卻沒有隨之恢復。
此外,還伴隨著肌肉問題。如果急劇減少熱量攝取,不僅脂肪會減少,去脂體重也會隨之減少。肌肉減少會進一步降低基礎代謝,而降低的代謝會使下一次減重變得更加困難。這是一種飢餓減重方式重複越多,起跑線就越往後退的結構。

有記錄停藥後情況的研究
GLP-1受體激動劑的作用是延緩胃排空並增強飽足信號。此類藥物的代表性臨床試驗STEP 1,針對1,961名BMI 30以上(或有體重相關共病症的27以上)的成年人進行了68週。
值得注意的是隨後的延長觀察。2022年發表在《Diabetes, Obesity and Metabolism》上的STEP 1延長分析,追蹤了327名完成68週試驗的參與者,在停藥狀態下再追蹤了1年。截至68週,實驗組的平均體重變化為-17.3%,安慰劑組為-2.0%。停藥後52週,即第120週時,實驗組又增加了11.6個百分點,相較於起始點仍保持在-5.6%。血壓、血脂等心血管代謝指標也大多恢復到基準值。作者們指出,這項結果證實了肥胖的慢性疾病性質,並暗示若要維持改善,治療必須持續。
大韓肥胖學會(대한비만학회)「肥胖診療指南2022」對藥物治療的規定也與此相同。該指南建議,對於體重指數25以上且非藥物治療減重失敗者,應考慮藥物治療,並建議若在維持劑量投藥3個月內未能減重5%以上,則應更換或停止藥物。首要目標是在6個月內減重5%至10%。指南中已包含一個前提,即藥物本身並非終點,而是一種需要評估和調整的工具。
食慾抑制劑有規定的處方期限
精神科食慾抑制劑的性質又有所不同。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식품의약품안전처)於2020年8月制定了「醫療用麻藥類食慾抑制劑安全使用標準」,整理了芬特明(Phentermine)、芬迪甲拉嗪(Phendimetrazine)、二乙基丙酮(Diethylpropion)、馬吲哚(Mazindol)的使用原則。原則上,適用對象為BMI 30以上,若伴有危險因子則為27以上。投藥原則上為4週內的短期處方,且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不得同時使用兩種以上,不得用於兒童青少年,也不適用於美容目的處方。
設定期限上限的原因是考量到依賴性、耐受性以及失眠、焦慮等精神科不良反應。食品醫藥品安全處(식약처)之所以運行處方記錄監測並通知超出標準處方的預警程序,也是因為發現了患者在多家醫療機構之間轉移以延長用藥期限的案例。

「看體質」意指區分類型
韓醫學不將同一種肥胖視為單一狀態,而是透過辨證(辨證)來區分。韓方肥胖學會(한방비만학회)的病理機制說明同時提出了多種途徑:因氣虛導致運化功能無力,繼而產生痰濕(痰濕)的途徑;因過食肥甘厚味(肥甘厚味)食物導致脾胃的運化作用失調的途徑;以及內傷七情(內傷七情)影響臟腑功能的途徑。在韓醫學中,食慾旺盛、有明顯熱感和便秘者(實證系列)與食量不大卻容易水腫、下垂者(虛證系列)被視為不同的狀態。
這種分類並非抽象的印象評估,而是一組問診項目。2021年發表在《韓方肥胖學會誌(한방비만학회지)》上的肥胖辨證問卷再評估研究,透過數據挖掘分析了203份實際診療資料。在食積、肝鬱、陽虛、脾虛、痰飲、瘀血六種證型中,肝鬱佔33%、食積佔27%、陽虛佔24%,這三種證型共佔總體的84%。52個問題中,除了13個問題外,其餘39個問題被歸為三個群組。證型分佈嚴重偏斜的事實本身,被報告為需要重新檢視工具的依據。
同時說明證據的局限性會更為準確。韓方肥胖學會(한방비만학회)主導並於2024年發布的「肥胖韓醫標準臨床診療指南」(비만 한의표준임상진료지침)採用了GRADE方法論。以等級表示證據強度,也意味著低等級的建議也會同時收錄。肥胖領域的韓藥臨床研究常有樣本量小、觀察期短的情況,因此目前尚無法斷言個別處方的確切效果。
因此,辨證的用處不在於「什麼會好轉」,而在於「應從何處著手」。自任堂(jaimdang · Jinindo)的公秘丸 (Gongbihwan) 也是一種需經韓醫師診斷和處方才能決定是否服用的韓醫師處方藥,是根據君臣佐使原則組成的獨家處方。藥品在京畿道坡州的院外煎藥室使用符合標準的藥材調配,透過HPLC定量指標成分,並經過重金屬、殘留農藥的自主檢測和批次品質檢測,以批號追溯。詳細流程請參閱[院外煎藥室與韓藥品質](/zh-TW/journal/wonoe-tangjeon-quality),服用前注意事項請參閱[服用減重韓藥時的注意事項](/zh-TW/journal/diet-hanyak-precautions)。

諮詢前應整理的四件事
- 按時間順序記錄至今為止的減重嘗試 — 包括方法、期間和停止的原因。了解失敗之處是下一個計劃的起點。
- 記錄幾天內飢餓感加劇的時間點 — 同時記錄時間段、距離上次進食的時間、前一晚的睡眠時間,將有助於發現模式。
- 以成分名稱記錄已服用或正在服用的藥物 — 包括食慾抑制劑、GLP-1類藥物、韓藥、保健食品,並註明服用期間。僅憑產品名稱無法得知成分是否重複。
- 同時設定數字和期限的目標 — 診療指南建議的首要目標是在6個月內減重5%至10%。沒有期限的目標無法評估。
參考資料
- Sumithran P. et al., Long-Term Persistence of Hormonal Adaptations to Weight Loss,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365:1597-1604, 2011
- Fothergill E. et al., Persistent metabolic adaptation 6 years after "The Biggest Loser" competition, *Obesity* 24(8):1612-1619, 2016
- Wilding J.P.H. et al., Weight regain and cardiometabolic effects after withdrawal of semaglutide: The STEP 1 trial extension, *Diabetes, Obesity and Metabolism* 24(8):1553-1564, 2022
- 大韓肥胖學會(대한비만학회), 「肥胖診療指南2022」摘要版(第8版)
- 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식품의약품안전처), 「醫療用麻藥類食慾抑制劑安全使用標準」制定, 2020
*本文旨在傳達與體重管理相關的生理機制及制度資訊,不保證對特定疾病的診斷或治療效果。包括公秘丸在內的韓藥,是需經韓醫師診斷和處方才能決定是否服用的韓醫師處方藥,其反應和進程可能因人而異。若您正在服用其他藥品,務必在諮詢時告知。*